关于同意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开元发展株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批复
作者:????发布时间:2017-08-28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进一步调整茶陵茶祖印象公司股权重组方案的请示》(株国投〔2017〕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并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依法依规以每元注册资本评估价格的90%为依据,出资8835万元参与茶陵县茶祖印象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茶陵茶祖印象”)股权重祖,重组后,你公司占茶陵茶祖印象股权比例为39%。
二、你公司要充分评估、防范风险,且风险防范措施能够落实并确保有效。
三、鉴于市县两级国有资本控股茶陵茶祖印象51%,你公司应依程序向茶陵茶祖印象委派法定代表人和财务总监等国有产权代表,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派驻该公司国有产权代表的管理和考核,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四、茶陵茶祖印象重组后,设立党支部,隶属你公司管理。
此复。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