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考核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国资监管 > 业绩考核

株洲市国资委出台三个《办法》加强国企负责人薪酬绩效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

作者:????发布时间:2017-11-09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株洲市国资委制定了《株洲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株洲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株洲市市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这三个《办法》经2017年8月3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9月22日印发。与往年相比,这三个《办法》具有以下特点:

1.考核模式更加完善。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统一、任期目标分解为年度目标、目标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差异化的分类分层考核模式。

2.考核重点更加突出。①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②突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③突出国有资本功能定位;④突出结构调整;⑤突出任期考核;⑥突出维护资本安全。

3.考核指标体系更加全面,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强。针对功能类、竞争类、公益类企业不同的功能定位,分类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同时,严格考核计分规则要求,增强考核的严肃性、严密性。   

4.探索实行“年度结算、任期决算”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新方式。

5.探索设计《绩效年薪调节系数计算确定方案》包括设置与计算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相关的指标与权重,设计绩效年薪调节系数计算公式,明确保底系数和保底薪酬的适用情形等。采用计算公式的方式确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可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体现客观和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有利于调动企业负责人积极性,促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