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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光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工作顺利完成

作者:????发布时间:2017-11-02

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株洲光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玻”)破产清算程序,并出具民事裁定书,标志着株玻破产终结工作圆满完成。

据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和集团的统一部署,由文旅公司负责株玻改制工作。目前已完成株玻所有土地(235.29亩)、房产(29702.10平米)的移交及过户工作;圆满解决了军转干安置、建筑公司破产清算、实业公司清算、五公司等优先债权清偿、仁和小区电改造、新光明股权划转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与人社局签订社保预留费分期支付协议,妥善安置了留守人员,共计节约1967万元,节约成本19.83%,向市委市政府交上了满意的答卷。

株玻改制工作的完成推动了市国有企业改制进程,有效预防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彰显了湘江集团的责任与担当。接下来,我司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的同时使其得到充分利用。